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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书 诈骗罪

发布时间: 2018年4月13日 深圳公司律师   http://www.whkfzyls.com/

取 保 候 审 申 请 书(本申请书由蔡东梁律师制作,转载请注明出处,未经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联系电话15105636653 0563-2138808安徽杰灵律师事务所 蔡东梁律师)申请人:安徽杰灵律师事务所    蔡东梁律师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昭亭北路9号金碧花园3楼   邮编:242000 联系电话:15105636653,0563-2138808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诈骗罪一案,于2011年2月24日被贵局采取强制措施。本律师受其亲属的委托,依法为其提供法律帮助。通过了解案情,申请人认为xxx极有可能是身份被冒用所致。理由如下:1、xxx的身份证于2009年1月31日被盗;2、xxx一直在家带小孩,未出过远门,更未去过xx,无作案的时间;3、xxx身高是175cm,不符合贵局所描述的犯罪嫌疑人165cm的特征,两者的身高相差在10cm,差异非常明显,恳请贵局予以明鉴。4、xxx的家庭条件优越,家庭背景良好,受过高等教育,其无作案动机,所涉嫌的犯罪行为不符合她这一阶层人的特征,认定其涉嫌参与本案有违常理(具体理由和事实见《法律意见书》)鉴于以上事实,为了维护xxx正当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错案,导致对xxx错误羁押,损害公民权利,本律师应xxx亲属的要求,为犯罪嫌疑人xxx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其亲属自愿提供保证金或符合条件的保证人,保证xxx能够及时配合贵局的侦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此致xx市xx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安徽杰灵律师事务所蔡东梁  律师2011年2月28日附:法律意见书壹份 (本申请书由蔡东梁律师制作,转载请注明出处,未经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联系电话15105636653 0563-2138808安徽杰灵律师事务所 蔡东梁律师) 

律师:王律师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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