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案例
发布时间: 201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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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嘉南刑初字第108号刑事判决书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容留卖淫罪起诉至南湖区人民法院,2011年4月15日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律师:王律师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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