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公司不可以由挂名法定代表人开展。因为法定代表人无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法人代表可以代表公司行为,但特殊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也可能成为被追责的主体。
解散公司可以由挂名法定代表人开展吗?
不可以。法定代表人无权解散公司,解散公司属于股东的权利。法人代表可以代表公司行为,但特殊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也可能成为被追责的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挂名法定代表人存在刑事风险吗?
挂名法定代表人确实存在风险,特别是刑事风险。当公司涉及单位犯罪时,例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骗取贷款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金融诈骗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等,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需要承受刑事责任。这是因为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既对单位判处罚金,也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挂名法定代表人对外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司法机关判断挂名法定代表人对于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明知且积极推动的,比如应实际控制人要求,在贷款、报税等文件上签字,那么他们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尽管挂名法定代表人并非公司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和管理,但由于工商登记仅做程序性审查,不做实质性审查,只要公司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工商管理部门就会向公司颁发《营业执照》。因此,法定代表人一经登记即具有了法律所赋予的对外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的身份。
简而言之,挂名法定代表人需要清楚自己的法律责任和可能面临的风险,避免参与到任何可能违法的行为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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