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兼并后由谁来负责处理债务问题?
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可知:公司被兼并后债务由兼并方承担。公司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但是不用进行清算。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公司合并?
(1)两个以上的公司可以合并为一个公司。(2)一个公司可以吸收其他公司。
(3)一个公司可以与另一个公司合并。
(4)两个以上的公司可以合并为另一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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