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律师
电话:4006686166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股份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需要通知其他股东吗?

发布时间: 2023年9月25日 深圳公司律师   http://www.whkfzyls.com/

  因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所以不需要通知。股权转让自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属性,也是股东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我国法律规定可知,股东转让其股份时,需要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需要通知其他股东吗?

  因为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所以不需要通知。但需要注意的是:从我国法律规定可知,股东转让其股份时,需要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股权转让自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本质属性,也是股东权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转让需要通知其他股东吗?

进行股权质押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吗?

  不需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股权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深圳公司律师。

律师:王律师 [广东]

.

文章来源:深圳公司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whkfzyls.com/news/view.asp?id=10869774069930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深圳公司律师

版权所有 |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