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头形式,是以口头语言的方式订立合同,其意思表示是用口头语言的形式来表示的。
(2)书面形式,是以文字等有形的表现方式所订立的合同。如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3)其他形式是指不同于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的公证形式、鉴证形式等。
订立合同采用何种形式,通常由当事人自由选择。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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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年3月1日 深圳公司律师 http://www.whkfzy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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