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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受贿250万 国企亏损3千万 能人经理成阶下囚

发布时间: 2018年2月12日 深圳公司律师   http://www.whkfzyls.com/

王强华,46岁,曾在某集团上海公司业务五部担任了7年的经理要职,全面负责该部门的钢材贸易业务。然而去年5月,这名年富力强的业务经理却突然从钢材交易界消失了。直到最近,他才重新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之中,只不过,这次他的身上再无国企经理的光环,昔日的荣耀变成了一副冰冷的手铐。

与炒家勾结策划“托盘”交易

即使是在市二中院的刑事审判席上,被以受贿罪提起公诉的王强华,对其几年前参与的那场钢材期货交易,言语中仍然充满了自豪。

时间应当追溯到2005年年底,当时,钢材期货的行情落入了阶段性的谷底,经验丰富的王强华感觉到,如果判断得当,以当时微妙的钢材价格,将有很大的操盘空间。

于是,他向已有多年业务往来的某实业公司负责人赵某、某贸易发展公司朱某建议,充分利用各自公司的优势,在即将到来的一波行情中赚取利润。王强华集团公司财力雄厚,而赵某、朱某的民营公司虽然缺少资金,但在期货市场上的表现反而比国企更具灵活性。三方合作的关键,是由王强华通过“托盘”交易,向赵某、朱某提供资金,由后者根据王强华的策划,介入期货市场操盘牟利。于是,2006年5月至10月期间,王强华利用职务之便,将集团公司3亿资金以托盘形式分别融资给赵某和朱某的公司炒钢材期货。

250万“好处费”成案发导火索

果然,在2006年至2007年间的一波大行情中,王强华和两名伙伴收获颇丰,“原来我估计一年可以有1000万元的盈利,没想到最后居然赚了6000万元”,王强华在庭上回忆称,那年赵某和朱某的民营公司同样在期货市场获得暴利。赵某净赚人民币3000万,朱某净赚1000多万。

或许是认为自己在赵某、朱某从期货盈利中的幕后策划功不可没,事后,王强华对两人所给的金钱回报也拿得心安理得。

2007年1月,在一次聚餐后,朱某悄悄地把一包东西塞进了王强华的车内,同时说了一句:“我什么也没有给你,你什么也没有拿到过。”看着老朋友主动奉上的50万元现金,王强华心领神会。之后不久,为了购置房产,王强华又有意无意地向赵某提出“房款还缺200万”。赵某早就有意投桃报李,所以亲自凑足现金送到了王强华的家门口。就这样,短短数月中,王强华的账面上就多了250万元的资产,这也是他几年后被反贪机关带走的导火索。

此外,2006年年底,王强华以私人用车为名,向朱某提出借一辆车。朱某因自己做钢材期货需要王强华提供融资方便,故一口答应。2007年年初,朱某得知同乡好友的公司新买一辆丰田凯美瑞轿车,向其提出借该辆车自己用。好友同意并将该车借给朱某,朱某旋即将车交给了王强华,直至案发。

王强华因融资给朱某、赵某做钢材期货崩盘,导致集团公司巨额亏损,至今仍有约3740万元亏损无法追回,王强华遭到公司停职。

全盘认罪却称无钱可退

闸北区检察院指控称,王强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了职务便利,以订立钢材销售合同的形式,暗中为钢材期货炒家提供巨额融资,并收受对方的贿赂款总计250万元,应以受贿罪接受刑罚。在庭审中,王强华对公诉人的指控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昔日身价百万的他,在庭审中甚至没有聘请律师,而只是接受了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的辩护。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对所犯罪名并不否认,但王强华对巨额受贿款的退赔并没有给出积极的姿态。“我现在的户头上大概还有20多万元的存款”,王强华似乎已经为法院的择日宣判做好了心理准备。

检察官点评:王强华平时替人“办事”并不马上受贿,而是逢年过节收“礼物”,“时空转换”之后,贪腐痕迹淡化。他以为如此受贿,难以发觉,即便遭到查处,也容易狡辩。

贪官们之所以给自己订出了特定的“受贿方式”,当然是为了提高受贿敛财的隐蔽性,但他们的“受贿方式”再怎么隐蔽,总会露出破绽,检察机关只要发现贪官有非法操控权力的迹象,就会抓住蛛丝马迹展开调查,将官员的腐败行为及时揭露并予严惩。

律师:王律师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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