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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担保是否需要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

发布时间: 2018年2月10日 深圳公司律师   http://www.whkfzyls.com/

    留置是债权人以继续占有控制债务人的财产,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留置担保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享有的权利,具有直接支配留置物的效力,属于法定担保权,其成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约定创设留置权,也就是说,留置担保的成立条件、适用范围、担保范围、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消灭都由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约定,这是留置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区别之一。既然不用当事人约定,那么留置担保的成立当然也就不存在需要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问题。

律师:王律师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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