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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胸前挂牌示众 挂牌示众虽解气但不合法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6日 深圳公司律师   http://www.whkfzyls.com/

女子胸前挂牌示众

近日一则女子胸前挂牌示众的新闻引发网友关注。2017年2月19日报道,四川南充一名约40岁女子15日因涉嫌偷窃被擒。警方押走该名女子时,她的身上挂着一块写有“我是小偷”的牌子。

据了解,该名女子15日在南充一个小区涉嫌偷窃电动车,被小区保安发现并当场制服,随即报警处理。当时女子身前挂有一块写有“我是小偷”的牌子,至于是谁人将牌子挂在女子身上,则不得而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

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为本罪的侮辱对象,但如果行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实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则应认定为侮辱罪。

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246条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律师:王律师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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