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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岁老汉买22岁老婆 四个月后开价八千要转卖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1日 深圳公司律师   http://www.whkfzyls.com/

78岁老汉买22岁老婆四个月后再卖

78岁老头花3200元买了个22岁的老婆,共同生活四个月后,老汉竟要价8000元托人将其转卖出去,理由是不会挣钱且身上有病。已是78岁的进贤县老人吴某,托同村“媒人”吴和平(65岁)为他找个老婆。2014年4月,吴和平联系上一名赵姓女子,对方表示手上有一个流浪女子,愿意介绍给吴某。吴某同意给3200元介绍费,然后和吴和平一同来到进贤县民和镇汽车北站旁边的饭店里接“老婆”。吴某回忆,当时对方有3个人,一个就是“女孩子”伍某,一个是赵姓女子,还有一名是捉牛岗万姓男子。吴某在给赵和万两人2000元、吴和平1200元后,将“老婆”伍某带回家。然而,就在买来老婆四个月后,也就是2014年8月,这件事出现意外。吴某再次找到吴和平,要求专卖“老婆”伍某,理由是给其治病花了好几千,而伍某也不会干活赚钱。吴和平称开始自己并未答应,但被吵得没办法,便联系了不少介绍人,看看能否将伍某卖出去。然而,因为定价太高,且伍某身上有病,所以一直没人肯要。据吴和平称,2014年8月19日上午11点左右,他又到吴某家去接伍某,准备转卖伍某。此时,伍某精神状态极差,整个人在车上坐都坐不住。于是,伍某被送到当地一个诊所里看病,但该诊所医生看了后说“病情严重,建议送县城医院”。但伍某并没有被送往县医院,因为看病要钱。于是,吴和平便把伍某退回给吴某家里,告知其病情。原本要打120叫救护车,但伍某认为不会有事,便把伍某放在床上。“整个晚上,伍某在床上翻来滚去很难受,我在边上照顾她,凌晨4点钟左右,伍某就全身冰冷了。”吴某称,发现“老婆”死了,他马上就跑到吴和平家,对吴和平讲“人已经死了”。

拐卖妇女儿童是犯罪

2016年4月,几名媒人涉嫌拐卖妇女罪,被进贤县警方逮捕。一审判决均获刑。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律师:王律师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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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深圳公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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