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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患者打砸医院急诊室 叫嚣让老板来赔

发布时间: 2017年6月12日 深圳公司律师   http://www.whkfzyls.com/

男患者打砸医院急诊室

昨日下午,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急诊室,已恢复往常的平静。接据诊医生阿华(化名)介绍,前晚8:08,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接到120指挥中心电话。黄埔大道西恒大中心门口,有斗殴导致受伤的患者。医院立即派医护人员赶往现场,该20多岁男子打着赤膊躺在地上,神志清醒,没有酒味,周围有家属和保安人员围观。医生简单检查后发现其生命体征平稳,没有明显的伤口和挫伤情况。

“他说头很痛,被人打了”,医护人员随后将其送往医院急诊科。阿华对患者做了详细的检查,仅在其左侧肘关节发现有小的淤青,没有其他外伤。由于患者自述头很痛,阿华让其做脑部CT进一步检查,遭患者拒绝。患者光着上身躺在外科诊室的床上,阿华称,“由于天气冷,我们护士抱了床棉被给他,还问他要不要喝水。”

据阿华描述,该患者随后提出一些无理要求,狂躁地要求诊室其他患者出去,自称“包了场,还要去高级病房,见老板,老板欠钱”。随着患者身边的家属和朋友离开,“他情绪越来越激动”,阿华说,他要求抽烟,四处找人借打火机。晚上10时许,患者突然情绪失控,开始打砸急诊室。

“挨个办公室进去,见到什么砸什么!”,一名值班护士介绍,内科室、外科室和治疗室被他弄得一片狼藉。该患者操着北方口音,边砸边叫嚣“我老板来赔!”急诊室内有10余名医护人员和患者,见状都很恐慌,纷纷往外转移。该患者一度尝试进入观察室,里面患者正在打针,因为其他患者家属把门牢牢抵住才得以阻止其进入。其间一名保安上前制止患者时遭其拳打,一名工作人员劝说他时,被他打了一耳光,踹了一脚。医护人员随后报警,这名患者打砸急诊室后,企图逃跑,被医院保安追上并制服。据了解,该患者当晚11时左右被警方带走,医院在凌晨开始恢复正常运作。目前,医院对损失情况仍在统计中。

警方通报,该男子孙某(29岁,吉林人)自称海珠区革新路某楼盘工作人员,当日17时许,其因工作不顺心,到黄埔大道西某写字楼找负责人要工钱,但被该写字楼的工作人员拦截,随后双方发生争执,孙某亲属也到场。争执过程中,孙某被该写字楼工作人员按倒在地后自称肚子不舒服,其亲属立即拨打“120”将其送往天强路某医院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孙某将医院急诊室的设备损坏。随后孙某欲离开医院时,被该医院一名工作人员拦住,孙某随即用手扇向该工作人员面颊。

该男子或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可由结伙聚众形式出现。在结伙寻衅滋事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可见,主犯应对在他指挥下的犯罪及其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但对超出他的指挥范围的犯罪,一般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在寻衅滋事活动中的行凶伤人、抢夺财物、毁坏公物、侮辱人格等,同伤害罪、抢夺罪、毁坏财物罪等,在客观上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要分清寻衅滋事与上述犯罪,关键看主观动机。如果是出于贪利而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为了泄愤、报复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就构成抢夺罪、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等侵犯财产罪;如果是为了向社会挑战,故意破坏公共秩序而公然抢夺或毁损公私财物情节恶劣的,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或变态心理的满足随意殴打他人,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在公共场所无理取闹,破坏公共秩序,寻求精神刺激,就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在客体上,主体实施了以上所说的四种行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造成了公共秩序的混乱,就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上文中男子在急诊室随意打砸医院设备,并打伤保安人员的行为已经符合了寻衅滋事罪中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情况,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律师:王律师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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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深圳公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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